・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推動「114年度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旨在補助符合資格的立案人民團體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以提供原住民族長者長期照顧服務。補助項目依服務長者人數及服務日數而異,業務費補助上限從 775,000 元至 1,017,400 元不等。申請單位需在 2024/11/20 至 2024/12/31 期間提出申請,經書面或線上審查後核定。
・對象(須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由原住民擔任機構負責人之居家式或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立案人民團體(含設於原住民族地區/都市地區之地方分會),並以扶植在地原住民族團體為優先
・服務長者數 40 ~ 49 人,服務日數 5 日,業務費補助上限 1,017,400 元
・服務長者數 30 ~ 39 人,服務日數 5 日,業務費補助上限 881,400 元
・服務長者數 20 ~ 29 人,服務日數 5 日,業務費補助上限 775,000 元
・申請:依「114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附件7-1辦理
・全案預算概估 109 站文化健康站,總計 300,000,000 元
最高1,017,400元
2024/11/20 ~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