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教務分處提供此項補助,旨在支持醫學院各學系、科、所邀請校外學者進行學術演講。每場演講最高可申請 2,000 元的演講費用。申請單位需自行申報,並依規定程序提交核准後的申請書及收據等文件,經教務分處、會計組及院長核准後撥付。此演講費的性質會依所得稅法規定,區分為課程外演講(不列入所得)及課程內演講(列入所得)。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各學系、科、所;邀請校外學者進行演講
・校外學者演講費:每場次最高 2,000 元
・申請:由各申請單位自行申報,依申請單位→教務分處→會計組→院長程序辦理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 1 號 (基礎大樓 3 樓)
・演講費依本校第一四八四行政會議決議標準申請;演講費鐘點費依所得稅法及財政部規定分為課程外演講(不列入所得)及課程內演講(列入所得)兩類
最高2,000元
資料來源:https://aca.ntu.edu.tw/w/aca/BOAA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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