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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及獎助生權益保障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17-08-0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為保障校內學生權益,特別設立學生兼任助理及獎助生專區,提供兩類學生不同的權益保障與福利。其中,「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與學校存在僱傭關係,其勞動權益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辦理,包含工作酬勞、加班費、請假、勞健保及勞退金等。而「獎助生」則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參與研究或服務活動,可支領獎學金或津貼,並享有額外商業保險保障。學生需依其身分完成相關聘僱或合意程序,以確保其學習與勞動權益。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生
・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工作酬勞: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基本工資
・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加班費或補休:經指定加班者可選擇
・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給假:依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依規定申辦加保
・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勞工退休金:依規定提繳
・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一般體格檢查: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及本校規定實施
・獎助生獎學金或必要之研究或實習津貼或補助:參與學習活動期間可支領
・獎助生商業保險:除學生團體保險外,應參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職業災害補償額度加保
・申請:- 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需完成校內聘僱程序,並簽訂勞動契約
・-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作酬勞之給付,依勞資雙方約定時間核發,不得預扣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期間】

即日起至 2017-08-01

資料來源:https://my.ntu.edu.tw/assis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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