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為推動復振國家語言,提供授課及教材補助給校內專任教師。此補助旨在鼓勵教師開設國家語言課程或以國家語言授課的課程。新開課程的授課教師最多可獲 20 點授課補助,續開課程則為 10 點;教材補助方面,新開課程每門最高可獲 20,000 元。兼任教師若經教務長核可,亦可申請。申請者需填寫申請表並經系所及院級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
・對象(須符合):開設復振國家語言課程或以前述語言授課之課程
・對象(符合任一):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教師;國立臺灣大學兼任教師,且開課單位認有必要由兼任教師開授並經教務長核可
・授課補助:新開課程至多補助授課教師 20 點
・授課補助:續開課程至多補助授課教師 10 點
・授課補助:合開課程依實際參與教師授課比例分配
・教材補助:新開課程每門課程最高補助 20,000 元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經系所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
最高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