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2條規定,提供無國籍或未辦理戶籍登記、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的兒童及少年協助。此服務旨在會同戶政及移民主管機關,協助這些兒童及少年辦理戶籍登記、歸化、居留或定居等相關事項。在戶籍登記完成或取得居留定居許可前,其社會福利服務、醫療照顧及就學權益等將依法受到保障。
・對象(須符合):兒童及少年;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或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
・協助辦理戶籍登記、歸化、居留或定居等相關事項
・保障社會福利服務
・保障醫療照顧
・保障就學權益
・🕒每日 08:00 ~ 22: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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