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提供到宅坐月子服務,旨在協助本市孕產婦及其新生兒獲得妥善照護。服務分為自費與弱勢對象兩種,弱勢家庭可免費獲得 120 小時的到宅服務,若為雙胞胎以上則額外提供新生兒照顧費。服務內容涵蓋產婦照護、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及月子餐製作等。申請資格要求孕產婦或其配偶設籍臺中市滿 180 天,弱勢對象需符合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設籍前新住民或入住社會住宅生育第三胎以上等條件。申請人可在懷孕 4 個月至產後 1 個月內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居住於本市之孕(產)婦;孕(產)婦本人或配偶於孕(產)婦分娩當日已連續設籍本市滿 180 天(含)以上;申請後至服務結束之期間仍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對象(符合任一):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之婦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婦女;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之婦女;設籍前新住民之婦女;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之婦女;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婦女(如:不利處境、非預期懷孕青少女等)
・弱勢對象免費到宅坐月子服務:最高提供 120 小時,總計 36,000 元
・雙胞胎(含)以上新生兒照顧費:每多一胎一天 1,500 元,最高提供 15 天,總計 22,500 元
・自費到宅坐月子服務:每小時 250 元
・申請:向平臺(線上/臨櫃)提出申請
・📍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260號1樓(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北屯天闊中心)
・🕒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
・弱勢到宅服務應於分娩當日起算 3 個月內使用完畢;弱勢對象超過 120 小時者,第 120 小時起由申請者自行購買,每小時 250 元;自費對象額外服務費用包含樓層費(無電梯上樓每多 1 樓層加收 100 元)、多煮餐食費(由孕(產)婦及服務人員雙方協議並於契約書共同約定);食材、耗材及設備由產家自備;服務內容包含產婦照顧、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服務、月子餐製作、嬰幼兒居家安全宣導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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