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證明戶籍異動換發服務,協助設籍於桃園市且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在戶籍自外縣市遷入本市後,辦理身心障礙證明之換發。民眾可選擇親自前往市府綜合服務櫃檯、身心障礙福利館或任一區公所社會課辦理,亦可透過掛號郵寄方式申請。此服務確保身心障礙者能順利更新證明,以持續享有相關福利。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桃園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換發身心障礙證明
・申請:可親自至桃園市政府1樓綜合服務櫃檯、身心障礙福利館或本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辦理;亦可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辦理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郵寄辦理需填妥外縣市遷入個案資料表,並註記申請外縣市遷入換證、聯絡人姓名、電話,並附上 28 元回郵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69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