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是台灣一項強制性的社會保險,旨在提供全民醫療照護服務。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特定設籍或居留條件者,或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居住滿六個月者,皆應依法參加。本保險依個人職業、身份或社會救助資格分為多種類別,涵蓋政府機關人員、受僱者、自營業者、農漁民、軍人、低收入戶及榮民等,並可涵蓋符合資格的眷屬。具體投保金額分級表請參閱相關附件。
・對象(符合任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最近二年內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參加本保險前六個月繼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在臺灣地區辦理戶籍出生登記,且符合被保險人眷屬資格的新生嬰兒;在臺灣地區未設有戶籍,且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自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時起(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不受六個月之限制)
・參與全民健康保險:提供醫療照護服務
・申請:請洽健保署或相關投保單位辦理
・🕒每日 08:00 ~ 22:00
・入獄服刑者若刑期超過 2 個月,入獄期間之健保費用由政府負擔,入獄者需於入獄前至投保單位辦理轉出,出獄後再辦理轉入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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