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動畜牧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豬隻及牛隻飼養戶將畜牧廢水轉化為沼氣發電或農地灌溉肥料。此計畫旨在協助農民節省化學肥料及水污染防治費,同時促進有機農業發展與環境永續。參與農戶可透過簡化後的申請程序,將畜牧廢水用於農地施肥,並需達成特定的廢水資源化利用率目標。
・對象(須符合):經營畜牧業的農民
・對象(符合任一):豬隻飼養規模達 20 頭(含)以上;牛隻飼養規模達 40 頭(含)以上
・節省水污染防治費:總計 7,718,000,000 元
・節省化學肥料使用:總計 30,000,000 包
・畜牧廢水資源化利用:可作為農地灌溉水及作物養分來源
・沼氣發電:將畜牧廢水厭氧發酵產生沼氣,可作為發電、加熱及車輛燃料
・簡化農地施肥申請程序:免除農地施肥許可登記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8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