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為推廣全國安寧療護服務,與醫療院所及長期照顧機構合作,提供安寧相關課程、訓練活動、宣導推廣,並補助安寧療護弱勢族群及輔助工具。凡提供安寧療護服務的醫療院所、長期照顧機構或指定機構,可依規定向基金會提出申請或經邀請成為合約機構,合作期為三年一期,以提升安寧療護品質並協助更多病人獲得適當照護。
・對象(符合任一):提供安寧療護服務之醫療院所;長期照顧機構;指定機構
・安寧療護弱勢補助
・安寧療護輔助工具補助
・安寧相關課程及訓練活動
・安寧療護相關宣導推廣活動
・其他有關安寧療護合作事項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以正式公文來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