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出的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旨在鼓勵全體信託業者運用數位技術創新服務、普及信託制度並善盡社會責任。每年會針對信託業者的整體業務發展、安養信託、員工福利信託及業務創新等面向進行評鑑。表現優良的信託業者將獲得多項獎勵,包括申請業務擴展的自動核准、新金融商品研發的優先考量、金管會的公開表揚,以及公營銀行在財政部考成時的加分等。本措施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每年評鑑一次,以促進信託產業的健全發展。
・對象(須符合):全體信託業者
・申請增加辦理信託業務:自申請書件送達金管會之次日起自動核准
・申請辦理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及共同信託基金:自信託公會檢送無意見之審查報告轉報金管會之次日起自動核准
・申請創新及研發新種金融商品:得優先考量
・申請設置、遷移或裁撤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自申請書件送達金管會之次日起自動核准
・金管會頒獎表揚:並登載於金管會全球資訊網
・金管會函請各績效優良業者:對有功人員予以敘獎
・公營銀行經金管會評選為績效優良者:財政部辦理年度工作考成時,得於業務經營面之配合政策任務項下予以加分
・公股銀行經金管會評選為績效優良者:財政部辦理負責人、經理人績效評鑑時,得於其他具體優良事蹟項下予以加分
・信託業應訂定獎勵措施:對推動信託業務發展績效優良之有功人員予以獎勵
・信託公會編列預算:辦理獎勵活動
・本措施實施期間內,由信託公會邀集具公信力之團體或專家學者辦理評鑑事宜
2025/01/01起(無公告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