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勸募透過募集社會善款與資源,將其合理分配給全台各地資源缺乏的中小型社福團體,以協助其推動助人服務並改善弱勢朋友的生活。此補助計畫設有嚴謹的審查、督導與稽核流程,確保善款發揮最大影響力。社福團體需經過書面審核、方案複審及全國決審,通過後可獲得補助款項,並在期中督導通過後撥付第二期款項,最終需提交結案報告進行成果查核。
・對象(須符合):資源缺乏的各地中小型社福團體;需通過聯合勸募的書面審核、方案複審及全國決審
・補助款項:分兩期撥付,第一期於決審結果公布後撥付,第二期於期中督導通過後撥付
・申議權利:未通過方案的團體可提出申議,申議通過的經費於隔年 4 月份陸續撥款
・專業督導與諮詢協助:審查委員在期中督導訪視時提供輔導和諮詢
・申請:社福團體需依聯合勸募規定提交方案申請,並配合審查、督導與稽核流程
・📍106412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63號4樓
・- 若方案執行進度未達預期且評估難以達成效,將延遲或停撥下半年款項,情節嚴重者追回上半年補助款
資料來源:https://www.unitedway.org.tw/work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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