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保障受僱者、派遣勞工及求職者免於職場性騷擾,提供「僱用員工五百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此範本旨在協助大型企業建立完善的性騷擾防治與處理機制,內容涵蓋性騷擾定義、申訴管道、教育訓練、以及對被害人的立即糾正與補救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提供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並在必要時調整職務或補發薪資。申訴人可透過言詞、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公司需在接獲申訴後 2 個月內結案,確保當事人權益與隱私。
・對象(須符合):受僱者、派遣勞工及求職者;遭受性騷擾或被申訴性騷擾事件
・提供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服務
・暫時停止或調整職務期間之薪資補發(經調查未認定為性騷擾者)
・提供至少 2 次心理諮商協助(依申訴人或被害人請求)
・協助申訴人提出刑事告訴(如涉及刑事責任)
・公司賠償被害人損害後,對性騷擾行為人有求償權
・申請:以言詞、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受理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並確認內容無誤
・📍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本部地址)
・被申訴人為公司最高負責人時,員工、派遣勞工或求職者可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資料來源:https://eeweb.mol.gov.tw/genderZone/harassment_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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