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促進大專青年就業,推動「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補助公立及經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各項就業服務活動。學校可申請經費舉辦校園徵才活動、雇主或創業座談會、就業相關講座,以及校園駐點職涯諮商等服務。補助金額依活動類型及規模而異,例如校園徵才活動最高可達 1,000,000 元/場,座談會每場最高 20,000 元。申請單位需向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提出申請,並檢附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等文件。各分署會另行公告受理申請期間,活動補助期間為每年 3 月至 10 月。
・對象(須符合):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15-25 家):上限 25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26-35 家):上限 3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36-50 家):上限 4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51-70 家):上限 500,000 元/場(參與廠商家數逾 50 家者,其中應包含 5%特定產業)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71-99 家):上限 700,000 元/場(參與廠商家數逾 50 家者,其中應包含 5%特定產業)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100 家以上):上限 1,000,000 元/場(參與廠商家數逾 50 家者,其中應包含 5%特定產業)
・雇主座談會:上限 20,000 元/場(每場至少 30 人,2 小時,工作人員除外)
・創業座談會:上限 20,000 元/場(每場至少 30 人,2 小時,工作人員除外)
・就業相關座談會及講座:上限 20,000 元/場(每場至少 30 人,2 小時,工作人員除外)
・外聘駐點職涯諮詢人員辦理職涯服務:上限 200,000 元/校
・外聘駐點職涯諮詢人員辦理職涯服務(符合社會工作師、心理師執照或 GCDF、CDFI、CDI、CDA、SCPC、CPAS 認證資格者):每小時最高補助 2,000 元
・外聘駐點職涯諮詢人員辦理職涯服務(符合其餘資格者):每小時補助 1,500 元
・其他就業促進相關活動(例:就服、職訓機構或企業參訪及企業說明會等):上限 200,000 元/場(依個案審核)
・申請:大專校院應依分署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及規定,檢具文件向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同一案件以不向其他機關重複申請補助為原則,但經費項目不同並經分署同意者不在此限;辦理校園徵才活動應加強與學生團體合作,瞭解學生就業需求,並配合宣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全國性就業服務網站及資源;辦理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就業促進活動,需納入就業歧視、求職防騙及勞動權益相關宣導;受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變更原計畫項目、執行期間或進度需報經分署同意;經費結報應依會計法、審計法、所得稅法與會計制度等相關規定辦理;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支用單據及資料內容真實性負責;查核結果列入次年度續予補助之參考;經費來源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最高1,000,000元
每年 3 月 ~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