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學生多元發展並提供經濟支持,推出一系列獎勵及助學措施。這些措施涵蓋學業成績優異、入學表現傑出、運動或藝文競賽獲獎、國際奧林匹亞競賽得主,以及家境清寒、設籍特定地區、外國學生、陸生、僑生及港澳生等不同對象。獎助項目包含高額獎學金、學雜費減免、免費住宿、工讀機會等,金額從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旨在減輕學生經濟負擔,鼓勵其專心向學或發展專長。部分助學金需依每學期公告時程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東大學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操行成績、班級排名需符合各項獎助學金規定;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針對外國學生);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至本校(針對陸生);具僑生或港澳生身分(針對僑生暨港澳生)
・對象(符合任一):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者;以新生、轉學方式錄取就讀本校者;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游泳、輕艇、鐵人三項、田徑、棒球、柔道、射擊、舉重、桌球、足球、龍舟、體操)績優方式錄取就讀本校者;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或佳作者;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或 B 組獲全國前三名者;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家境清寒者(優先考量,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及清寒僑生暨港澳生助學金);設籍臺東、花蓮地區一年以上者(針對部分學士班獎學金);具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 B1 進階級(或以上)或同等之語言能力(針對外國學生新生獎助學金);受國外華校遴選並推薦,經「個人申請」管道錄取本校之在學僑生(針對國外華校僑生師資培育生獎助學金)
・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學金:400,000 元(學測五科 65 級分以上或四科 53 級分以上,分二年四學期給付)
・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學金:250,000 元(學測五科 60 級分以上或四科 49 級分以上,分二年四學期給付)
・學士班分發入學獎學金:50,000 元(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分發入學獎學金:50,000 元(設籍臺東、花蓮一年以上且第一志願錄取本校,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加碼獎學金:20,000 元(符合前述獎學金資格且為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業者,第一學期另發給)
・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住宿獎勵:入學首學年免費住宿本校四人房(學測五科 50 級分以上或四科 42 級分以上,或經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管道同時正取本校及其他國立大學,以第一志願統一分發本校者)
・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學生獎學金:每學年 10,000 元(分上下學期各 5,000 元發給)
・運動績優獎勵金: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國際錦標賽前三名者,每名 100,000 元
・運動績優獎勵金:參加全國運動會單項比賽前三名者,每名 50,000 元
・運動績優獎勵金: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單項比賽前三名者,每名 20,000 元
・運動績優獎勵金: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最優級組前三名者,每名 20,000 元
・美術比賽獎勵金: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優等、甲等者,每名 20,000 元
・美術比賽獎勵金: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佳作者,每名 10,000 元
・音樂比賽獎勵金: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全國前三名者,每名 25,000 元
・音樂比賽獎勵金: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全國前三名者,每名 20,000 元
・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獎學金:獲銅牌獎以上者,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300,000 元
・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每學年 80,000 元(分上、下學期發放,限大一新生,以四年為限)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第一名 6,000 元及獎狀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第二名 3,000 元及獎狀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第三名 1,000 元及獎狀
・工讀助學金:依勞基法規範基本時薪給薪
・弱勢學生助學金:依本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特殊學生獎助學金:依障礙類別及等級而定
・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每學期 5,000 元(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 20 %內者)
・研究生獎學金:每年總額不定,分上、下學期頒發(名額不超過該系所研究生總人數 1/2)
・外國學生生活助學金:每月 5,000 元
・外國學生新生獎助學金:入學當學年免全額學雜費(具華語文能力測驗 B1 進階級以上)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次學年免全額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次學年免二分之一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
・外國學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交換生獎助學金:依兩校協議之平等互惠原則辦理
・優秀陸生學士班新生獎學金:每學期 20,000 元(共 5 名,依高考成績審核)
・優秀陸生碩士班及博士班新生獎學金:每學期 20,000 元(各 1 名,依歷年學業成績審核)
・優秀陸生學士班在學獎學金:每年 10,000 元(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列全班前 50 %)
・優秀陸生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獎學金:每年 12,000 元(前一學年平均學業成績達 80 分以上)
・優秀陸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協助國際交流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僑生暨港澳生新生獎助學金:入學當學年免全額學雜費
・僑生暨港澳生成績優良助學金:次學年免全額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
・僑生暨港澳生成績優良助學金:次學年免二分之一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
・國外華校僑生師資培育生獎助學金:比照前二款辦理
・清寒僑生暨港澳生助學金:金額依實際經費預算彈性調整
・僑生暨港澳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申請:依每學期開學初公告期程向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或至學校首頁\學生校友系統\獎學金公告查閱並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課外組辦理或自行寄送獎學金單位
・📍950309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中,獎學金於入學後二年內分四個學期給付,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該班前三名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學生獎學金每學期成績須繼續維持在該班前 50 %,若有一學期成績未達在該班前 50 %內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受助學生得每學期持續申請並優先獎助至在學期間家庭狀況改善或畢業為止(以四年為限,延畢期間不予獎助),且不得與其他清寒獎助學金重複領取。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頒發學期獎學金額度若有公告調整或新增,依公告事項辦理發給。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當學期若未完成註冊程序、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且名額不得遞補。研究生獎學金名額以不超過該系所研究生總人數 1/2 為原則。外國學生獎助學金大學部學生核發上限四年;碩士生核發上限二年;博士生核發上限四年。優秀陸生獎學金大學部學生核發上限四年;碩士生核發上限二年;博士生核發上限四年。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大學部學生核發上限四年;碩士生核發上限二年;博士生核發上限四年
免費
依每學期開學初公告期程(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
資料來源:https://inc.nttu.edu.tw/p/404-1043-89868.php#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