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訂定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要點,旨在有效管理與運用其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所獲致的研發成果。此要點明定,經審查通過的研發成果專利申請案,其相關申請、核駁、獲證及其他依法應繳納的必要費用,將由本所負擔。此外,運用國有研發成果所得的收入,其中百分之四十將分配予研發團隊及相關人員作為獎勵;若為接受非政府機關委託或補助計畫所產生的研發成果收入,歸屬本所的部分則有百分之六十會分配予研發團隊及相關人員。本福利適用於本所人員,包含聘用研究助理及指導研究生,於職務上執行研究計畫並產生研發成果者。
・對象(須符合):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人員(包括本所聘用之研究助理及所指導之研究生);於職務上執行研究計畫並產生研發成果者;研發成果專利申請案經智財管理及技術推廣中心審查通過者
・研發成果專利申請、核駁、獲證及其他依法應繳納之必要費用:由本所負擔
・運用國有研發成果所得收入:百分之四十分配予研發團隊及獎勵相關人員
・接受非政府機關委託或補助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收入(歸屬所方部分):百分之六十分配予研發團隊及獎勵相關人員
・申請:研發人填寫研究成果專利申請表,由智財管理及技術推廣中心受理
・研發人於提出專利申請前,不得公開其研發成果,並應負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