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訂定專題演講費支給標準,針對受邀擔任專題演講的人員提供報酬。此標準區分一般演講與特殊演講,並依演講者身分及學術地位核定不同等級的費用,例如諾貝爾獎得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獲科技部傑出獎者可獲較高報酬。此外,演講者亦可依規定核實報支交通費及編撰稿費。
・對象(須符合):經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邀請擔任專題演講人員
・一般演講費(所外人士):每場 3,000 元
・一般演講費(特聘研究員/教授):每場 4,000 ~ 5,000 元
・特殊演講費(第一級,指獲諾貝爾獎及相當於諾貝爾獎級者):每場 20,000 元
・特殊演講費(第二級,指獲中央研究院院士或其他國家科學院院士榮銜者):每場 12,000 元
・特殊演講費(第三級,曾獲國內科技部三次傑出獎、教育部國家講座、李遠哲傑出人才講座、教育部學術獎、中山學術著作獎、國家文藝獎及相當於國科會傑出獎三次者及國外崇高學術講座教授者;中央機關任部長職務以上者及大學校長;台灣排行前二十名之製造業、服務業、金融業或曾獲相當於經濟部國家品質獎之工商部門副總經理以上之專業人士):每場 8,000 元
・特殊演講費(第三級,曾獲國內科技部二次傑出獎):每場 7,000 元
・特殊演講費(第三級,曾獲國內科技部一次傑出獎):每場 6,000 元
・交通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編撰稿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中有關編稿費及撰稿費標準支給
・特殊演講費用之支給,應簽案辦理
最高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