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公告,將調整民國 105、106、107 及 111 年度開始請領公教人員保險年金者的給付金額比率。此項調整旨在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經濟安全,並將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此為針對特定年度請領者的自動調整,無需額外申請。
・對象(須符合):公教人員保險年金請領者;於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22 年度開始請領年金者
・公教人員保險年金給付金額:提高給付金額比率,具體比率未列出
・申請:自動調整,無需申請
・📍1162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號
2026/06/01 起生效
資料來源:https://www.exam.gov.tw/#bas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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