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為因應高齡社會來臨,預防及延緩長者失能,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推動長者內在能力檢測(ICOPE)計畫。本計畫招募金門縣內的醫療(事)機構或合法立案之社福機構(團體)、民間組織、學協公會等,提供長者功能評估服務,包含初評、複評、個人介入計畫、追蹤及後測。申請機構可獲得推廣行政費每人 150 元,以及依實際完成服務項目計算的長者功能評估服務費。有意願的機構需於 2026/03/31 前,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金門縣衛生局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後核定。
・對象(須符合):服務人員須符合「長者內在能力檢測(ICOPE)服務人員資格規定」(詳作業須知附件4)
・對象(符合任一):醫療(事)機構,即供醫師執行醫療服務之機構或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規定申請核准開立之機構(如社區藥局、物理治療所、居家護理所、聽力所、驗光所等);合法立案之社福機構(團體)、民間組織、學協公會等非醫療(事)機構者,經金門縣衛生局審核後,函報國民健康署核定
・推廣行政費:每人補助 150 元,編列運用於計畫推動所需業務費實報實銷
・長者功能評估服務費:依實際完成服務項目,依國民健康署支付基準計算(包含初評、複評、個人介入計畫、追蹤及後測)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660,000 元
・申請:採書面審查,由金門縣衛生局初審申請書內容完整性、具體性及經費編列合理性、機構服務量能等,函送國民健康署核定備查
・本案為特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相關經費不得用於與本案無關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