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鼓勵退伍軍人參與社會公益服務,提供經費補助全國性退伍軍人社會團體,以辦理服務照顧退除役官兵的公益活動或國際性退伍軍人會議。本補助分為一般補助和專案補助,年度預算總額約 250 萬至 400 萬元。符合資格的社團需於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輔導會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核後核定補助金額,最高可達申請金額的 70 %。
・對象(須符合):經內政部核准立案,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全國性退伍軍人社團;前一年度補助案件皆已完成結報與核銷作業
・一般補助:對同一社團,每半年得補助一次,全年最高補助金額以當年度預算 20 %為限(計算至萬元)。每案最高同意補助金額為申請金額的 70 %(計算至千元)
・專案補助:配合行政院或本會政策推動需要,經本會專案同意之活動,不受半年補助一次限制。最高補助金額以申請金額的 70 %(計算至千元)為限
・年度預算總補助金額:概估 2,500,000 ~ 4,000,000 元
・申請:向本會提出申請
・📍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經同意補助之案件如有計畫變更或因故無法舉辦之情形者,該申請補助之社團應於活動十日前報本會重新審查,未依規定辦理者,得不予補助
最高4,000,000元
每年 1/31 前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np-2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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