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提供實習學生申請參與教學活動的機會。在教育實習期間,實習學生若符合法令規定資格並經師資培育大學同意,可申請擔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學習扶助、社團活動指導、監考或其他教學活動,亦可擔任未滿三個月的代課或代理教保服務。每週累計總節數最高為 10 節,其中代課或教保服務每月最高為 20 節。申請流程為學生線上提出申請,經實習機構確認後,由師培大學建檔留存。
・對象(須符合):實習學生;符合法令規定資格;經師資培育大學同意
・擔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習扶助、社團活動指導、監考或其他教學活動:每週累計總節(時)數最高為 10 節(時)
・擔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未滿三個月之代課及幼兒園未滿三個月之代理教保服務:每月最高為 20 節(時)
・申請:學生線上申請,經實習機構承辦人線上確認,再由師培中心承辦人匯出檔案建檔留存,並同時發信副知實習指導教師
・📍50007 彰化市進德路1號
・🕒每週一至五,早上 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系統將自動判斷可申請時數限制,若超過法規規定時數上限,將無法申請。教學活動以實習學生之教育實習機構辦理者為限。申請「學習扶助」活動者,若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應接受 18 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國語文、數學、英語文三學科教學知能;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受有相關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經驗
資料來源:https://eii.ncue.edu.tw/Apps/Sys/Master.aspx?flag=Download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