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民政處發布此宣導,提醒依據原住民身分法舊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但姓名未從原住民父母姓氏或未取用傳統名字的民眾。因應原住民身分法於 2024 年修正公布,若未依規定變更姓名,將喪失原住民身分。為保有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原住民特考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生活扶助、急難救助、健保補助、住宅修繕補助、獎助學金、學雜費減免等多項權益,請收到戶政事務所通知的民眾,攜帶相關文件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姓名變更登記,可選擇取用或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改從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
・對象(須符合):依據原住民身分法 2021/01/27 修正前之原住民身分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姓名仍是「沒有跟著原住民父母姓」或是「沒有恢復原住民族傳統名字」的人;收到戶政事務所之信件通知者
・保有原住民身分及相關權益:透過姓名變更,避免喪失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原住民特考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生活扶助、急難救助、健保補助、住宅修繕補助、獎助學金、學雜費減免等權益
・申請:到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申辦(未成年或設有監護人者,由法定代理人辦理);居住國外者可洽我國駐外館處申請核轉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原住民身分經廢止後仍可隨時再到戶政事務所申辦取得;原住民身分喪失期間,已取得或正在申請的原住民族權益會被影響
資料來源:https://civil.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363&s=92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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