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辦理山上區南州往大庄方向聯外道路開闢工程,將徵收位於山上區明南段等 11 筆土地。受影響的土地所有權人將依規定獲得土地徵收補償金。此工程旨在改善當地道路寬度不足造成的交通瓶頸與安全疑慮,提升行車安全與便利性,並完善地區路網。
・對象(須符合):土地坐落於臺南市山上區明南段 778 地號等 11 筆土地範圍內;為該範圍內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合法繼承人;土地因「山上區南州往大庄方向聯外道路開闢工程」而被徵收
・土地徵收補償金:總計 289,766 元,依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每平方公尺 2,700 ~ 6,000 元
・土地改良物已全數協議價購取得,無須辦理徵收;徵收補償費由臺南市政府 115 年度預算支應;工程鄰近考古遺址「大莊」,施工中若發現文化資產將停止工程並通知主管機關
最高289,766元
2026/08/01 ~ 202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