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旨在協助設籍臺北市的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減輕其交通及療育訓練費用負擔。補助對象需已通報本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並符合特定就學年齡條件。一般戶(含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可獲 4,000 元補助,低收入戶則為每月最高 6,000 元,涵蓋物理、職能、語言、心理等健保給付項目衍生的交通費,以及音樂、戲劇、感覺統合等健保不給付的療育訓練費。申請人需在兒童完成當月療育訓練後三個月內,備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臺北市;已通報本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
・對象(符合任一):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已達就學年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交通補助費:補助至衛生福利部公告療育單位進行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心理治療所衍生之交通費用
・療育訓練費:補助至衛生福利部公告療育單位進行音樂、戲劇、遊戲、舞蹈、藝術、物理、職能、語言、心理療育訓練所生費用
・療育訓練費:補助至衛生福利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可之早期療育機構及身心障礙機構進行感覺統合、認知訓練所生費用
・一般戶(含中低收入戶)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計算: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
・低收入戶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計算: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6,000 元
・申請:線上申辦或備齊應備文件提出申請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 (8:00-9:00, 17:00-18:00採彈性上班, 12:30-13:30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兒童於當月完成療育訓練後,申請人至遲須於次月起算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最高6,000元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8F97E5D532EE9C35#Accesskey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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