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保障所屬機關同仁的權益,針對因執行公務而涉入訴訟的公務人員,提供律師費用輔助。若同仁因公涉訟並自行延聘律師,可向所屬服務機關申請律師費用核發。此項輔助旨在確保公務人員在面對法律挑戰時能獲得適當的法律協助,同時維護其人權與尊嚴,並鼓勵公務員恪守本份、依法辦理職務。
・對象(須符合):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同仁;因公涉訟(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或遭受侵害);自行延聘律師
・律師費用補助:每一審級中均以一人為限,費用由各機關預算內勻支或專案核撥
・申請:向所屬服務機關申請
・📍60006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 公務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或遭受侵害者,應就服務機關支出之律師費用返還之
資料來源:https://ethic.chiayi.gov.tw/cl.aspx?n=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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