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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大專院校實習說明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提供全國各大專院校兒童福利、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學生實習機會,旨在傳承兒童福利服務場域的實務經驗,並培養學生對兒童保育及社會工作專業領域的認識與了解,作為未來就業參考。實習內容包含家童個案工作、協助活動辦理、參與研討會及行政助理等,實習期程通常為暑假或寒假,為期 8 週,計 320 小時。申請者需由學校具函,並檢附履歷、自傳、實習計畫書及成績單等文件。
・對象(須符合):全國各大專院校設有兒童福利、社會工作或其他相關科系之學生
・暑假實習:以 4 名為原則(各校 1 名為原則),8 週計 320 小時
・寒假實習:以方案實習為主,實習人數視實際情況增減,8 週計 320 小時
・申請:暑期實習於每年 3 月 30 日前、寒假實習於每年實習前 1 個月,由各校具函申請。暑期實習若申請人超過名額,本家將於 4 月 15 日前完成審查並回覆學校錄取結果
・📍811高雄巿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30-17:30,需配合假日辦理活動
・實習期間需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及本家相關規定,無故缺席超過 1 次或遲到早退超過 2 次者,將視情形扣分,嚴重者成績不予計算並通知校方。無故遲交實習作業超過 2 次者,視情形扣分,嚴重者成績不予計算並通知校方。未遵守社會工作倫理致家童或本家發生不可彌補傷害者,得隨時中止實習並不計算成績。個案資料嚴禁攜出辦公室,除工作需要勿談論個案背景,並需簽具個案資料保密切結書。

資料來源:https://srch.mohw.gov.tw/index.php?inter=source&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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