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政風處為保障市府及所屬機關同仁因公執行職務涉訟時的權益,提供法律輔助與費用申請。若同仁因公務而面臨檢調廉機關約談調查,服務機關應延聘律師提供法律協助,或同仁自行延聘律師後,可檢具相關事證向所屬服務機關申請律師費用核發。此補助旨在維護公務員的人權、尊嚴與名譽,確保其在依法執行職務時能獲得必要的法律支持。
・對象(須符合):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同仁;因公執行職務涉訟或遭受侵害
・法律輔助費用:每一審級中以一人為限,費用由各機關預算內勻支或專案核撥
・法律上之協助:服務機關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申請:向所屬服務機關申請
・📍60006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公務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或遭受侵害,應就服務機關支出之律師費用返還之
資料來源:https://ethic.chiayi.gov.tw/cl.aspx?n=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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