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推出「115年度補助提升安置兒童及少年照顧服務品質」方案,旨在支持合法設立於臺北市的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寄養家庭服務團體或親屬家庭服務團體,提升其對安置兒少的照顧服務品質。此補助涵蓋多個面向,包括改善兒少特殊困擾的輔導方案、學習輔導、離院兒少自立生活協助、工作人員在職訓練、照顧人員服務費,以及機構創新轉型方案等。申請單位需以直接服務臺北市安置兒少或攸關其權益的方案為主,並依各項目規定申請,總預算為 500 萬元。
・對象(須符合):合法設立於臺北市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團體家庭)、寄養家庭服務團體或親屬家庭服務團體,其組織及財務健全者;申請之方案需以直接服務臺北市安置之兒童及少年或攸關安置兒少權益者為限;申請補助金額達 50 萬元以上方案者需設專案負責人,為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並具兒少福利服務經驗 2 年以上者
・政策性補助:改善安置中兒少特殊困擾之輔導方案
・政策性補助:協助安置兒少學習輔導方案
・政策性補助:離院兒少追蹤及自立生活協助服務方案
・一般性補助: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在職訓練
・一般性補助:安置機構照顧人員服務費
・一般性補助:促進安置兒少成長發展方案
・一般性補助:機構創新、轉型或其他可提升照顧服務品質之方案
・安置兒少課業輔導方案:長程課業輔導每名課輔人員每月補助上限 29,400 元,課輔人員教育訓練每案補助上限 36,000 元
・自立少年租屋補助(房屋設於臺北市):每月最高 15,000 元,每年最高 180,000 元
・自立少年租屋補助(房屋設於外縣市):每月最高 6,000 元,每年最高 72,000 元
・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在職訓練:每案最高補助上限 100,000 元
・供膳人員健康檢查費:每人每 2 年 1 次至多 1,200 元 (針對接觸膳食相關工作人員,廚工除外)
・(自辦)在院院生自立生活宿舍房屋成本補貼(房屋設於臺北市):每月最高 15,000 元,每年最高 180,000 元
・(自辦)在院院生自立生活宿舍房屋成本補貼(房屋設於外縣市):每月最高 6,000 元,每年最高 72,000 元
・全案預算金額:5,000,000 元
・申請:請於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下載申請書表,並於期限內送件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西南區 8 樓兒童及少年福利科曾貴苓小姐收
・📍1104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西南區 8 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 (8:00-9:00, 17:00-18:00採彈性上班, 12:30-13:30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 獎金、獎品、服裝及紀念品、紅布條、器材、硬體設備、點心、水果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