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特別公告提供此類車輛停放於臺北市公有停車場的停車優惠。此項措施旨在推動綠色運輸,減輕車主停車負擔。詳細的優惠內容、適用對象及實施期間等資訊,需參閱臺北市政府發布的相關公告文件。
・對象(須符合):擁有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停放於臺北市公有停車場
・本優惠依臺北市政府114年1月2日府交停字第11331239982號公告辦理
資料來源:https://op.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66EA58A14C24AA7&sms=E9067E1B11D2DD6D&s=FDF22CF0C5B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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