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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 2 歲以上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本福利為針對 2 歲以上未滿 5 歲幼兒的育兒津貼,以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的就學補助。申請對象為幼兒的雙親、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且須符合特定所得稅率、幼兒就讀狀況及未領取其他政府公費安置或津貼等條件。本文件為申復申請表,用於申請人對原核定結果不服時提出異議,並需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原核定通知書及佐證資料。申請人需同意主管機關調閱戶政、所得稅及幼兒就讀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對象(須符合):幼兒年齡介於 2 歲以上未滿 5 歲,或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申請人為幼兒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申請人應與該幼兒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之原申請人相同;申請人雙方或其中一方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率未達 20 %;幼兒當月未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幼兒園逾 15 日;學齡 5 歲幼兒未就讀本要點第 2 點第 1 項第 4 款及第 5 款所定之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學齡 5 歲幼兒未提前就讀國民小學;幼兒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幼兒滿 2 歲當月未領有衛生福利部未滿 2 歲育兒津貼或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補助;同意受理單位調閱戶政、所得稅、幼兒就讀狀況及政府其他就學補助或津貼等資料
・申請:洽幼兒就讀之幼兒園、教保服務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國民小學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或確認幼兒接受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情形後,由所屬縣(市)教育局(處)審核辦理申復
・受理單位如有查驗上開資料正本之必要,申請人應配合提出。申請人有義務主動提供核定機關審查本補助所需正確相關資料

資料來源:https://www.ece.moe.edu.tw/ch/.galleries/5/11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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