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嘉義市民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補助對象為持有新式身心障礙證明,並經評估符合福利與服務需求的嘉義市民。低收入戶可獲全額補助,非低收入戶則依家庭經濟狀況,可獲得 25% 至 75% 不等的補助。針對年滿 30 歲、或年滿 20 歲且父母一方年滿 65 歲以上、或家中有 2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的家庭,補助比例可提高至 40% 至 85%。申請人需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經核定後,區公所會每年主動辦理複查。
・對象(須符合):嘉義市民;持有新式身心障礙證明;經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派員進行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非低收入戶依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補助 25%、50%、75%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非低收入戶且符合特定條件者(年滿 30 歲、年滿 20 歲其父母一方年滿 65 歲以上或家中有 2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依經濟狀況補助 40%、50%、60%、70%、85%
・申請: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區公所每年 10 月起主動辦理複查作業,無須再次提出申請,惟需配合里幹事通知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新年度的核定金額,由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函知合約機構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246#C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