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函鼓勵各政府機關,對於參與自行辦理或與工會合作辦理勞動教育的公部門勞工,應給予公假出席。此舉旨在提升勞工的勞動權益觀念,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這項政策依據立法院審查 202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決議辦理,並參照勞工教育實施辦法,其中規定產業工人每年應參與至少 8 小時的勞工教育。
・對象(須符合):公部門勞工;參與自行辦理或與企業工會合作辦理之勞動教育活動
・參與勞動教育活動給予公假:依勞工教育實施辦法規定,產業工人每年應參與 8 小時以上勞動教育
・📍104472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