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提供中央補助經費,協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此補助旨在支持公立國民中、小學(含代用國中、附設幼兒園及完全中學高中部)的午餐,鼓勵學校、團膳業者或食材供應商採購具備有機、產銷履歷等標章的國產農漁畜產品。補助金額依食材供應日數或重量計算,並針對偏遠地區學校及使用有機或產銷履歷米或蔬菜提供額外加碼。地方政府需於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函送經費需求,並配合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進行登錄與查核。
・對象(須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支用對象為學校、團膳業者、食材供應業者或地方政府指定單位;學校午餐供應公立國民中、小學(含代用國中)學生與教職員工之午餐,包含共餐之附設幼兒園及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教職員工之午餐;採購國產可溯源食材;支用對象應於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相關欄位辦理相關供應情形之登錄作業;食材需符合國產可溯源標準(具特定標章或追溯碼,或在地農漁畜產品經地方政府把關並登錄,或學校自設農場生產經把關並登錄)
・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補助:依供應日數或重量計算,每人每日 10 元
・偏遠地區學校補助:每人每日 14 元
・額外補助有機蔬菜或米:每人每餐 4 元
・額外補助產銷履歷蔬菜:每人每餐 1.5 元
・每週每人最高額外補助:偏遠地區學校 20 元、非山非市學校 8 元、其他學校 4 元
・特定農漁畜產品依類別及標章補助:每公斤 3 ~ 78.2 元(詳見附件表格四)
・申請:地方政府應於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依經費支用情形,函送所需經費予農業部
・本經費應專款專用於補助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支用對象應於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相關欄位辦理相關供應情形之登錄作業;支用對象應保留購買國產可溯源食材之相關證明至少 5 年以備查驗;地方政府應對支用對象辦理必要之監督及考核
資料來源: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53&mod_code=view&a_id=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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