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區老人之家提供公費安養服務,主要對象為設籍台灣且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長者。年滿 65 歲且生活可自理,或年滿 60 歲但生活無法自理(不需特殊護理)者皆可申請。所有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申請人需向當地政府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低收入戶資格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且生活可自理;年滿 60 歲且生活無法自理,不需特殊護理
・公費安養服務: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申請:向當地政府機關提出申請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 210 號
資料來源:https://crsch.mohw.gov.tw/en/archive?u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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