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區老人之家提供自費安養服務,對象為設籍台灣各縣市、年滿 65 歲以上且身體健康、經濟獨立的長者。此服務包含膳食、住宿及其他照護服務。雖然頁面主要說明每月需支付 5,150 元的費用,但同時也提及部分費用可能由政府全額提供,具體適用條件未詳述。申請人或其親屬可備妥申請表、住民契約書、身分證明文件、照片及公立醫院體檢報告等資料,直接向機構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滿 65 歲(含)以上;身體健康;經濟獨立;居住於台灣各縣市
・安養服務:每月 5,150 元(含膳食、住宿及服務費),需繳交 6 個月保證金
・安養服務:費用由政府全額提供
・申請:本人或親屬向機構提出申請
・📍彰化縣田中央鎮中南路二段 210 號
最高5,150元
資料來源:https://crsch.mohw.gov.tw/en/archive?u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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