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每年針對轄內長期照顧機構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辦理評鑑與督導考核作業。此計畫旨在評量各機構的服務效能,提升整體長期照顧服務品質,並為民眾提供更可靠的長照服務選擇。受評機構需定期接受評鑑或督導考核,新設立或曾不合格的機構也有特定的評鑑要求。通過評鑑且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者將被認定為合格,合格效期最長可達 4 年,表現優異的機構還有機會獲得獎勵或表揚。
・對象(須符合):長期照顧機構(居家式、社區式):每 4 年須接受評鑑 1 次,且評鑑合格效期已屆最後 1 年者;長期照顧機構(居家式、社區式):每 2 年須接受督導考核 1 次;長期照顧機構(居家式、社區式):新設立或停業後復業者,自營運或復業之日起滿 1 年後之 1 年內;長期照顧機構(居家式、社區式):原評鑑合格行政處分經撤銷或廢止,或前 1 年評鑑結果為不合格者,自行政處分送達之日起 1 年內;特約單位:每 2 年須接受督導考核 1 次;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應至少每 2 年接受評鑑 1 次;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當年不評鑑者辦理督導考核;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新特約者自特約之日起滿 1 年後之 1 年內
・對象(符合任一):長期照顧機構(居家式、社區式):新設立後開業未滿 1 年,有安置個案且已滿 6 個月者,得自行申請評鑑
・評鑑合格:總分達 70 分(含)以上者,合格效期最長 4 年(長期照顧機構)或 2 年(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
・獎勵或表揚:依評鑑督考總分或各項服務特殊優良表現給予
・申請:受評機構應於公告期限內填寫基本資料表及自評表,並依法規定之文件作書面確認審查
・📍嘉義市德明路 1 號 (本中心位於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1 樓北棟)
・- 評鑑當日不開放其他機構觀摩學習,非受評單位人員請勿參與,亦不得代替受評單位發言
資料來源:https://longcare.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409&sms=12156&s=93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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