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提供獎勵補助計畫,鼓勵公會或團體提出動物保護相關計畫申請經費。申請單位需提交詳細的計畫書,內容包含目的、期程、實施地點、方式、預期效益及經費預算等。若計畫涉及現金交易,需配合導入電子支付,並提供多元支付選項。申請單位須檢附立案證書、理事長當選證書及相關切結書等文件,並同意遵守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辦法及相關規定。
・對象(須符合):需為公會或團體;需檢附公會或團體立案證書影本(需在有效期限內);需檢附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需在有效期限內);需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案件自主檢核表(申請人)」;需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公職人員或第3條公職人員之關係人,需依規定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同意遵守「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辦法」及相關規定,並願負賠償責任
・申請: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至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計畫內容若涉及交易行為,需全面配合導入電子支付,且現場每個攤位須提供現金、電子票證、電子支付(含第三方支付或信用卡)三種支付方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