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概述災害發生後,政府為協助災民進行住所復原重建所規劃的各項安置方案與補助措施。這些方案旨在提供住屋毀損或位於危險區域的災民必要的協助,確保他們能獲得安全、健康且具尊嚴的居住環境。補助內容涵蓋中期與長期安置,包括自行租屋者的租金及生活賑助金、自行購屋者的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生活賑助金,以及政府直接提供的臨時住宅、中繼避難屋、永久屋興建,或優惠承購國宅等多元選項,以協助災民恢復正常生活與生計。
・對象(須符合):災民住屋毀損不勘居住;房屋雖未毀損但屋址經政府勘定,落於危險特定地區者
・租金賑助
・生活賑助金
・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興建臨時住宅(組合屋)安置
・運用現有國防部營舍(區)、教育部閒置校舍、其它閒置公有建築物
・中繼避難屋
・優惠承購國宅
・興建永久屋
資料來源:https://easy2do.ncdr.nat.gov.tw/county/subject/housing-resconstruction/housing-resconstructio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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