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提供補助給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用於辦理特殊教育活動及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方案。這些活動涵蓋老人文康、社會救助、兒少保護、婦女權益、身心障礙者充權增能、志願服務推廣及社區發展等。申請單位需提交詳細的實施計畫與經費概算,經審核通過後,市府將核定補助項目與金額,最高可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為私立學校或民間團體;申請單位須經立案核准;辦理特殊教育活動或其他社會福利相關活動
・補助辦理老人文康、衛教、敬老、福利宣導及觀摩等活動或方案: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補助辦理社會救助、脫貧自立及遊民輔導等方案或活動: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補助辦理兒童及少年發展性服務、兒少保護及親職教育推廣、婦女權益與婦女福利服務活動、單親福利及新住民福利服務活動等: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知性、成長講座、才藝展演、體適能活動、訓練觀摩及其他充權增能活動或宣導等: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補助辦理志願服務相關福利服務與活動(專業訓練、督導訓練、績優單位觀摩、宣傳推廣及專題研討會等):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補助推展社區發展相關服務與活動(福利社區化、旗艦計畫、專業訓練、宣傳推廣、服務、績優社區觀摩及專題研討會等):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補助配合辦理新竹市政府年度施政重點之服務或活動: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補助其他推展社會福利工作之公益活動、方案或研習等: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80 %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送交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 申請單位需自籌計畫總經費的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