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透過新住民發展基金,提供補助給符合資格的新住民及其子女。本補助旨在協助在臺居留、永久居留的婚姻移民者、外國投資或專技人員、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長期居留者、港澳居民居留得申請定居者,以及歸化取得國籍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新住民的子女亦為補助對象。然而,頁面中並未詳述具體的補助項目、金額或申請方式。
・對象(符合任一):在臺居留、永久居留之婚姻移民者;外國投資、專技人員在臺居留或永久居留者;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長期居留或港澳居民居留得申請在臺定居者;原為在臺居留、永久居留之婚姻移民者或外國投資、專技人員,並已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在臺居留者;已在臺設籍之新住民;原為在臺居留、永久居國之婚姻移民者或外國投資、專技人員,並經許可居留且未具我國國籍者;上述新住民之子女
資料來源:https://ifi.immigration.gov.tw/wSite/public/Data/f177034889558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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