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提供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服務,旨在識別並協助有潛在風險的幼兒。此服務會評估兒童是否涉及兒少保護情事、是否需列入高風險家庭追蹤,並由社工進一步了解家戶實際居住狀況,或轉介其他所需資源。關懷對象自 2017 年起,包含戶籍被逕遷至戶政事務所的行方不明兒童,以及自 2022 年起,領有精神或智能類身心障礙證明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此方案會持續檢討並調整服務對象,以避免資源重複耗費並確保弱勢兒童獲得適切協助。
・對象(須符合):六歲以下兒童
・對象(符合任一):戶政機關逕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者(自 2017 年起);領有精神或智能類身心障礙證明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子女(自 2022 年起)
・評估兒少保護情事並轉介主管機關介入調查
・評估是否需列入高風險家庭追蹤
・社工進一步了解家戶實際居住狀況
・其他資源轉介
・為避免重複訪視及資源耗費,部分經濟弱勢個案已回歸社會救助系統協助
資料來源:https://crc.sfaa.gov.tw/Uploadfile/Statiscs/80_20251111092933_16436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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