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國家法制與決策過程,訂定「中央機關推動兒少參與國家法制與決策過程建議做法」。此措施旨在提供受邀參與中央或地方政府會議的兒少代表必要的支持,包含交通費、住宿費及陪同人員的交通住宿補助,並建議依專家學者標準支給出席費。特別針對來自東部、離島或偏遠地區的兒少,以確保其平等參與機會。各機關可透過教育部國教署或衛福部社家署聯繫兒少代表,並由機關主動提供相關支持措施。
・對象(須符合):受邀參與中央或地方政府會議的兒童及少年代表
・交通費補助
・住宿費補助:針對東部、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兒少,或因身心需求需提前住宿者
・陪同人員交通費、住宿費補助:針對因兒少身心需求或提前住宿而需家長陪同者
・出席費:建議依專家學者基準支給
・申請:由中央或地方機關主動邀約兒少代表參與會議,並提供相關支持措施。機關可聯繫教育部國教署(青少年諮詢會)或衛福部社家署(中央兒少代表團、各直轄市、縣(市)兒少代表)尋求協助
・機關應儘量提前作業,於會議日期前提供公假函及會議資料,並考量兒少身心障礙狀況提供適當協助措施與軟硬體設施
資料來源:https://crc.sfaa.gov.tw/PublishCRC/CommonDetail?documentId=259C929A-68BE-4786-9D8D-748120BC81B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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