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激勵所屬機關及員工士氣,特別訂定此獎勵要點,鼓勵員工勇於任事並對重大專案有卓越貢獻。本要點適用於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的員工,針對在重大傳染病防治、災害防救、重大建設或業務推動、以及其他促進社會發展與民生福祉等專案中表現傑出者,提供團體或個人獎勵。獎勵方式包含頒發獎座、獎牌、獎狀,以及獎金。團體獎金最高可達每個專案 500,000 元,個人獎金最高為 50,000 元,並可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辦理專案考績。申請案件將由審議小組依挑戰性、複雜性、周延性及效益性等面向進行評核。
・對象(須符合):適用對象為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構)之員工;執行重大專案著有績效,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成效顯著;處理災害防救或重大突發事件,妥適得宜;完成重大建設或業務,如期如質並合宜掌控預算;辦理其他重大事項,有效促進社會發展及民生福祉
・團體獎:頒給獎座、獎牌或獎狀
・團體獎金:每一重大專案最高 500,000 元
・個人獎:頒給獎座、獎牌或獎狀
・個人獎章:符合獎章條例規定者,另頒給功績獎章或專業獎章
・個人獎金:最高 50,000 元
・個人考績:符合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者,得另辦理一次記二大功之專案考績
・申請:各單位擬具提案表及佐證資料,簽報嘉義市政府重大專案獎勵案件審議小組審議
・📍60006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 獎金分配應按成員貢獻程度為之,不得平均或輪流分配
最高5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chiay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855#lawme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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