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1,000,000元→115年度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雲林縣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推出「115年度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旨在協助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的公私立大專校院,為應屆畢業生提供多元的就業服務。本計畫補助學校舉辦校園徵才活動、就業相關座談會與講座、職涯諮詢服務,以及企業參訪等就業促進活動,以強化學生的職涯發展與就業能力。學校可依規定提交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經審查核定後即可獲得補助,共同推動大專青年順利進入職場。補助期間原則為每年 3 月至 10 月中。
・對象(須符合):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位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轄內(含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15-25 家):上限 25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26-35 家):上限 3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36-50 家):上限 4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51-70 家):上限 5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71-99 家):上限 7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100 家以上):上限 1,000,000 元/場
・講座及座談會(雇主座談會、創業座談會、就業相關座談會及講座):上限 20,000 元/場(每場至少 30 人,2 小時,工作人員除外)
・校園駐點職涯諮商及職涯諮詢服務:上限 200,000 元/校
・校園駐點職涯諮商人員(具社會工作師、心理師執照或特定職涯發展師證書資格者):每小時最高補助 2,000 元
・校園駐點職涯諮商人員(其他資格者):每小時補助 1,500 元
・其他就業促進相關活動(企業、職訓參訪與就業促進相關之活動):上限 200,000 元/場(依個案審核)
・申請:大專校院應依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及規定,檢具文件提出申請。申請文件經通知補正者,應於 7 日內補正,逾期視為未提出申請。相關表格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網站下載。電子檔請傳送至業務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720201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40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 00 分至 12 時 00 分,下午 1 時 00 分至 5 時 00 分
・補助期間為每年 3 月至 10 月中為原則。各校辦理相關活動之實施對象以應屆畢業生為主,內容可提升學生就業率或與促進就業相關活動者,本分署優先補助。計畫執行中如有任何變更(含日期及活動地點等),須於活動 3 天前以電子郵件提送修正後計畫書及異動單,經本分署備查後辦理。經費編列標準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應行注意事項及勞動力發展署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各類活動經費金額上限參考表編列。辦理職業訓練、各系所課程活動或設備費等與本計畫目的無關之經費項目,不得編列。受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大專校院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附計畫成果報告書及相關資料,以正式公文函送本分署辦理撥款及核銷。違反本計畫規定者,分署得不予補助,已補助者將撤銷或廢止並限期返還,情節重大者得停止補助一年。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期間】

每年 3 月 ~ 10 月中

資料來源:https://yct168.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BC5E204B65C9D817&sms=D433A514AA3E7B48&s=E86A3280285A1747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