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要點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旨在管理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證書的核發與換發。當智慧創作經核准登記後,委員會將核發專用權證書,以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的權利。證書內容會載明智慧創作的名稱、種類、專用權人、內容摘要及核發日期等資訊。若證書內容有變更、滅失或毀損,專用權人可向委員會申請核發新證書、補發或換發。這項機制有助於保護原住民族的文化資產,並賦予創作者專屬權利。
・對象(須符合):智慧創作經准予登記;智慧創作專用權人(申請補發或換發時)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證書:核發、補發或換發
・申請:向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
・本頁僅供參考,如需最新法規沿革資訊,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確認
即日起至 201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