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提供補助給民間團體,鼓勵其推展觀光業務。此為申請書範本,申請單位需填寫計畫名稱、單位全銜、聯絡資訊,並提交詳細的計畫書、經費概算表、近三年重要活動紀錄、立案登記證書影本及組織章程等文件。申請書中會要求填寫計畫執行期間、預期效益及申請補助經費,並說明是否向參與者收費或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所有資料需依序裝訂成兩份提交審查。
・對象(須符合):民間團體;須為合法立案登記之團體
・申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依序裝訂成 2 份提交
・計畫內容需符合相關須知規定
資料來源:https://tour.tycg.gov.tw/file/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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