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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元→115年度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

財經金融 新北市 期限 2026-04-30 已過期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為鼓勵公共工程品質提升,每年舉辦公共工程優質獎,表揚在工程、設施維護管理及個人貢獻方面表現卓越的單位與人員。此獎項不僅頒發獎座與獎狀,針對個人貢獻獎第三類獲獎者提供 1 萬元禮券,更為獲獎廠商提供實質的採購優惠,包括未來參與招標時可獲得加分、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減收,以及工程估驗計價保留款減低等獎勵措施。此外,獲獎機關及個人亦可獲得記功等敘獎。
・對象(須符合):參選之工程、設施或人員須由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或區公所推薦;參選之廠商或人員,於本府公告得獎名單前,不得有遭政府採購法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期間未屆滿或涉犯工程不法情事者;參選之廠商或人員,於推薦截止日前 3 年內或評選期間,其工作場所未曾發生死亡職業災害或發生災害之罹災住院人數達 3 人以上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工程優質獎者:**;參選工程須於前一年 4 月 1 日至當年 3 月 31 日期間在建或完工,且未曾獲得工程優質獎;承攬廠商無遭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且尚在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承攬廠商於推薦截止日前 2 年內,未曾因被推薦工程受違反環保法規裁處情形(詳見附件規定);承攬廠商於檢核期程內,未曾因被推薦工程遭勞動檢查機構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勞動檢查法規定裁處,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合計 3 次以上,且受處分件次與檢查次數之比率達 20 %;或累計受罰鍰金額達 75 萬元以上,且受處分件次與檢查次數之比率達 20 %;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二點需辦理生態檢核作業之工程,應符合該注意事項第十二點及第十三點規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曾受中央或部會行處局署院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成績達 85 分以上;或曾受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成績為該分級前十名且達 80 分以上;或曾受各機關設立之工程督導小組督導且經其推薦參選;或自行舉薦足堪為本市工程表率;**申請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者:**;參選設施須於前一年 4 月 1 日至當年 3 月 31 日期間維護管理竣工達 5 年以上,且未曾獲得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維護管理廠商無遭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且尚在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維護管理廠商於推薦截止日前 2 年內,未曾因被推薦設施受違反環保法規裁處情形(詳見附件規定);維護管理廠商於抽查期程內,未曾因被推薦設施遭勞動檢查機構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勞動檢查法規定裁處,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合計 3 次以上,且受處分件次與檢查次數之比率達 20 %;或累計受罰鍰金額達 75 萬元以上,且受處分件次與檢查次數之比率達 20 %;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二點需辦理生態檢核作業之設施,應符合該注意事項第十二點及第十三點規定;屬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公開作業要點規範範圍,其資訊已公開並上傳至工程會指定資料庫;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曾受各機關設立之工程督導小組或維護管理主辦機關之上級督導權責單位督導,其抽查成績達 85 分以上;或自行舉薦足堪為本市設施維護表率;**申請個人貢獻獎者:**;於最近 5 年度內未曾獲得本獎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第一類:** 具有技師、建築師證照或工程會核發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結業證書者;或推動公共工程品質,執行成效優良,且所主辦之工程最近 3 年度內獲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分數達 85 分以上或最近 3 屆獲得公共工程金質獎或本府工程優質獎者;**第二類:** 積極推動品管制度(包含各機關)或辦理品管教育訓練等績效優良之人員;**第三類:** 對所施作工程項目之施工技術、品質管制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有傑出貢獻或特殊優良事蹟之第一線現場工班職人
・個人貢獻獎第三類獲獎對象:新臺幣 10,000 元禮券或等值獎品
・工程優質獎、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及個人貢獻獎第一類及第二類獲獎對象:獎座 1 座及獎狀 1 紙
・工程優質獎與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獲獎廠商(特優):獎勵期間 2 年,可享採購評選加 3 分、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減收最高 50 %、工程估驗計價保留款減低 3 %
・工程優質獎與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獲獎廠商(優等):獎勵期間 1 年,可享採購評選加 2 分、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減收最高 50 %、工程估驗計價保留款減低 2 %
・工程優質獎與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獲獎機關(特優):相關人員最高記大功 1 次
・工程優質獎與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獲獎機關(優等):相關人員最高記功 2 次
・個人貢獻獎獲獎人員:記功 2 次
・申請:由各機關檢具推薦書及相關文件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推薦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國定假日除外)
・- 獲獎廠商之獎勵期間以得獎名單刊登於本府指定網站之日起算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4/30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news.aspx?msgid=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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