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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元→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

財經金融 新北市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是一項年度評選活動,旨在表揚新北市公共工程領域中表現卓越的工程專案、設施維護管理單位及個人貢獻者。此獎項分為工程優質獎、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及個人貢獻獎三大類。其中,工程及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的獲獎廠商可獲得獎座、獎狀,並在未來 1 至 2 年內享有政府採購評選加分、押標金減收及工程保留款減低等優惠。個人貢獻獎的第三類獲獎者(第一線現場工班職人)則可獲得獎狀及 10,000 元禮券或等值獎品。此外,獲獎機關及個人貢獻獎的第一、二類人員亦可獲得獎座、獎狀及敘獎,以鼓勵其對公共工程品質的提升與貢獻。
・對象(須符合):參選人為對所施作工程項目之施工技術、品質管制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有傑出貢獻或特殊優良事蹟之第一線現場工班職人(個人貢獻獎第三類);於最近 5 年度內未曾獲得本獎項(個人貢獻獎);推薦之工程或設施為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或其補助/委託辦理,且未曾獲得工程優質獎或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工程優質獎及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推薦之工程或設施及其承攬/維護管理廠商,須符合政府採購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環保法規及生態檢核等相關規定,且無重大違規紀錄(工程優質獎及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
・對象(符合任一):曾受中央或部會行處局署院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其查核成績在 85 分以上者(工程優質獎);曾受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其查核成績為各該分級前 10 名,且達 80 分以上者(工程優質獎);曾受各機關設立之工程督導小組督導,且經其推薦參選者(工程優質獎);自行舉薦足堪為本市工程表率者(工程優質獎);曾受各機關設立之工程督導小組或維護管理主辦機關之上級督導權責單位督導,其抽查成績在 85 分以上者(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自行舉薦足堪為本市設施維護表率者(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
・工程優質獎獲獎對象:獎座 1 座及獎狀 1 紙
・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獲獎對象:獎座 1 座及獎狀 1 紙
・個人貢獻獎第一類及第二類獲獎對象:獎座 1 座及獎狀 1 紙
・個人貢獻獎第三類獲獎對象:獎狀 1 紙及 10,000 元禮券或等值獎品
・工程優質獎與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獲獎廠商:依評分等級(特優或優等)享有 1 至 2 年採購評選加分、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減收(最高 50 %)、工程估驗計價保留款減低(特優 3 %、優等 2 %)等獎勵措施
・工程優質獎與設施維護管理優質獎獲獎機關人員:特優最高記大功 1 次,優等最高記功 2 次
・個人貢獻獎獲獎人員:記功 2 次
・申請:由各機關檢具推薦書向新北市政府提出推薦,由採購處統一受理
・- 優質獎每年舉辦 1 次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DownloadNews.ashx?msgid=7367&fileid=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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