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基金會提供社會福利領域服務方案補助,旨在支持台灣合法立案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團體,針對國內弱勢青少年及婦女族群推動服務方案。補助項目限於可直接協助關懷對象的具體執行內容,例如設備採購、輔助教材或講師經費等,但不包含團體固定營運支出或不動產興建。申請單位需提交提案申請表及相關書面文件,經基金會初審及董事會審查通過後核發。獲補助的方案須於每年 11 月 30 日前執行完畢,並於 12 月完成核銷結案。
・對象(須符合):經本國主管機關(中央為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社會局(處))核准成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團體;以單一法人或合法立案單位名義提出申請;提案內容關懷對象為本國青少年、婦女之弱勢族群;申請單位組織運作已上軌道,且具有明確服務對象及具專業方法之服務方案
・社會福利領域服務方案補助:用於採購設備、輔助教材、講師經費等可直接協助關懷對象的具體執行內容
・不補助項目:團體固定營運支出(如辦公地點水電房租、團體執行業務所需軟硬體設備)、興建房舍或添增房地不動產
・申請:填寫提案申請表後,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 21 號,或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亦可透過網頁上傳檔案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 21 號
・- 經核准補助之經費須符合專款專用原則,未經本會同意不得流用其他補助項目
資料來源:https://www.mlwf.org.tw/index.php/subsidy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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