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提供行政相驗服務,協助因病自然死亡的家屬取得死亡證明書,避免司法相驗程序。此服務適用於設籍新北市且因病或老邁在家中死亡者,或設籍外縣市但大體停放於新北市殯葬所者。家屬或相關機構負責人可備妥死者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疾病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聯繫衛生所預約辦理。
・對象(須符合):死者因病自然死亡;申請人為家屬、慈善機構負責人或里長
・對象(符合任一):死者設籍新北市且因病死亡;死者設籍新北市且老邁在家中死亡;死者設籍外縣市且大體停放於新北市殯葬所
・行政相驗服務:協助開立死亡證明書
・申請:電話預約 (02)2982-5233 總機9,或洽詢新北市指定支援行政相驗醫療機構
・📍24141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號
・🕒週一至週五08:00~17:30 (國定假日除外),中午有值班人員繼續服務
・死亡證明不敷使用時,須聯絡原開立死亡證明之醫師辦理;若多年後仍需相關法律文件,可前往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開立除戶證明
資料來源:https://sanchong.health.ntpc.gov.tw/article/%E8%A1%8C%E6%94%BF%E7%9B%B8%E9%A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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